1.適用于振動小、無腐蝕性氣體、溫度低于80%的環境中粉塵濃度低的場合。
2.設備安裝時,底座應保持水平,底座螺栓應緊固。
3.提升秤體時,保障同時提升四個角,避免秤體變形和損壞。
4.安裝秤體時,注意不要損壞電機、減速機、調整螺釘等部件。
5.氣焊及秤體上、下、四角焊接時,須保障與秤體有關的部件、電線、電纜不被燒毀。電焊機的電流不得通過傳感器,即張力傳感器不能作為電焊機的地線連接。
6.秤體進料斗(進料口)固定,保障位置正確。在連接進料斗上方的進料管等部件時,不得因外力改變進料料斗的位置,否則測量不準確。
7.螺旋閘門(無制約結構)應安裝在螺旋計量秤上方的秤喂料的物料管上,需要時可關閉物料供應,以便于維護。
8.秤體上不得壓重物,任何人不得踩踏秤體或與測量段碰撞,以免損壞傳感器。
9.秤體安裝高低度高過2m時,秤體兩側應搭設平臺和護欄,方便人員檢查和維護。
10.不允許在秤體上烘烤高溫氣體,格外是傳感器,以免損壞設備。
11.調速測量秤的進料口可采用法蘭連接,出料口須采用軟連接,可采用尼龍布或帆布。
12.割刀管內風壓應穩定,風壓不穩定時應采取隔離措施。
13.調整秤體:
(1)松開并拆下四個運輸保護螺釘。
(2)調整傳感器螺釘并擰緊傳感器,使傳感器受力。此時,傳感器一端應與秤體前固定板相隔5-6mm,即材料重量應整體作用在傳感器上,并保障螺旋計量秤體不會與其他物體發生碰撞和摩擦(注意:調節傳感器螺釘的速度時,螺釘不能接觸傳感器的中部,否則傳感器的測量不準確)。